生物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3-22 点击数: ]

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327下午14:00—16:30,地点:生物楼310。

体检时间:328日上午7:00—10:30,地点:校医院

专业综合笔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6:00,

专业综合笔试地点: 学研中心A0106(植物学、微生物学、林木遗传育种 )

                   学研中心B0102(动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

                               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

                  

各学科复试办法及复试安排见附件。

 

(二)复试比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必须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为招生人数的120-150%。

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可等额复试或按低于120%的比例复试。

3、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必须按120%-20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学科自定。

(三)复试的形式、内容

1、复试采用口试和笔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⑴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 分,闭卷,时间120 分钟由学院统一组织

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可增加笔试),满分100 分。由各学科负责组织。听力与口语可分

  开测试也可同时进行,但学科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详细的评分标准,测试时主考教师

  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⑶综合素质面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50 分。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应结合考生平时学业表现,

 重点考察其一般能力、专业基础、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但加分后总分不能超过150 分,加分标准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获得加分的考生,复试小组须在复试登记表中加以说明,并同时留取相应文章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诚信评判。需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具体考核方式和方     由学科自行确定。对于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5)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各学科可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的考察。

(四)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满分350分,210分及格。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笔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实际操作、附加分,150分)。

二、入学总成绩的计算及权重分配: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分×50%-70%+复试总成绩×50%-30%)。

调剂考生: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0-50%+复试成绩×100%-50%

(注: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调剂

(一)调剂接收工作要求

1. 接收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建议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考生。

2. 接收的调剂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门类一区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含数学的,要求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也含数学)。

3. 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

4.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和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在学校同意待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状态,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录取。对我校拟同意录取的外单位调剂考生不再进行初试自命题科目试卷的调取工作。

    (二)考生申请调剂工作流程

    考生在研招网上填写调剂申请学院上报各学科调剂复试申请汇总表招生处审核同意通知考生复试研招网下载考生报考信息考生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上报招生处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发调档接收函。

四、体检

体检时间:328日上午,700—1030

地点:北京林业大学校医院

注意:请各位同学注意要空腹体检;在此时间不能参加学校体检的考生可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3前将体检结果到学院。关于体检的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2016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

五、录取

考生入学总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及格。

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

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六、调档及政审

录取为非在职类别的考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能到校的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分党委负责接收、保管、审查报考我院考生的档案。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政审,待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政审表》,5月10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超过此日期者将会影响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调档及政审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8416

七、复议程序

1. 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2.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并书面上报调查结果。

3. 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

4. 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八、监督投诉电话

学院电话:62336007

研招办:62338214 邮箱:yzb@bjfu.edu.cn

纪检监察:62338218/62336542  jiwei302@bjfu.edu.cn 

市招办:82837219

 

附件:生物学院各硕士点招生学科复试办法

      生物学院各硕士点招生学科复试安排

      政审表